关于召开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2年年会的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2102

经天津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天津市法学会同意,天津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2年年会由天津商业大学学院承办。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年会的时间:2012年9月22日(星期六)
地点:天津商业大学学院
二、本次年会的主题:我国民事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研究

随着《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基本法的渐次出台,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将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以适用,成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应特别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次年会希望通过对我国民事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进行集中研究,为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民事立法、适用民法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为便于讨论,本届年会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主题展开:
      1、继承法适用中的新问题研究;
      2、担保法适用中的新问题研究(可集中对公司担保等新问题展开研究);
      3、其他民事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研究。
三、年会论文征集(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日)

为促进天津市民法理论与实务交流、发展,本次年会向理论与实务界同仁征集年会论文,并将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并颁发荣誉证书。年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格式规范请见附件。

为保证论文集的制作和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务必在2012年9月1日之前将参会论文发送至年会论文邮箱:mfnh2012@163.com,并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或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等,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
四、本次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普(天津大学商业大学学院)  手机:13820223278
郝  磊(年会秘书处)              手机:15822786990
韦  祎(年会秘书处)              手机:13512219452
电子信箱:mfnh2012@163.com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2年年会筹备组
2012年5月30日


附:学术体例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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