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 2010年9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做出成绩;
3.本校教职员工报名须提交校人事处同意报名的公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8日-6月7日
2.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授课方式 |
需一次性交齐全部课程费 |
报名地点及 联系方式 |
030105 |
民商法学 |
单独授课 |
15000 |
伯苓楼508室。 23508357 23500312 |
030107 |
经济法学 |
单独授课 |
15000 |
3.申请人员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本校教职员工报名时须提交学校人事处同意报名的公函);
b.填写“我校2013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
c.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者,将正式取得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资格,直接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
附件:我校2013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单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