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规定:
一、享受奖学金的范围: 全日制脱产就读的研究生,即应届生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但不包括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再次报考就读的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项目的招生。入学前有工资者,入学报到时若不将工资关系转至我校,不予发放奖学金。
二、培养费标准: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及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均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全部自费。培养费是9000元/年,学制三年。
三、报到交费:我校“2013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指南”及“太平洋学子卡”已随录取通知书等寄发。请每个新生按该指南去办理报到缴费等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