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2013年年会由天津商业大学承办,将在10月份的最后一周周末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学术议题
我国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增加了许多新的制度和规则,如公司社会责任、法人人格否认、一人公司、关联交易、累计投票权、股东知情权、红利分配请求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临时股东会议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的勤勉义务、股东派生诉讼等制度。上述制度和规则的确立,一方面完善了我国公司法的制度结构,使我国公司法成为了世界先进的公司法之一;另一方面,因其皆从西方国家成熟的公司法中引进,在我国的经济社会中适用状况如何、存在哪些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难点和争点,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此,本届年会将“我国公司法适用中的法律问题”作为会议的学术议题,与会者可以就我国公司法的理论或实践中的出现的问题进行学术探讨。
二、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1.请各位参会者积极撰写会议论文(字数不限),论文注释格式请按照《中国法学》的注释格式。
2.请作者务必将写好的论文于2013年10月15日前发送到下列邮箱:sunlishiping@sina.com,邮件主题注明“商法分会论文”字样。
3.本次年会论文将装订成论文集,逾期提交的论文将不能进入论文集。
三、论文评奖
本次年会仍然设置优秀论文奖,对40岁以下的参会者提交的论文予以评奖。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欢迎学界、实务界的同仁积极投稿。请各位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撰写论文并通知本校研究生,欢迎他们积极投稿与参会。
四、有关说明
1.会议时间:2013年10月最后一周周末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天津商业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人:李士萍(天津大学文学院)
电话:15122513163
4.特别提示: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会务安排,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请各位拟参加会议的同仁务必填写一下“参会回执”并发回本邮箱。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
2013年7月25日
附:天津市法学会商法法学分会2013年会参会回执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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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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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会议(请在有关项后打√)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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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用餐 (请在有关项后打√)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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