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1366

、申请人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 20119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做出成绩;

3.本校教职员工报名须提交校人事处同意报名的公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18日

2.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授课方式

需一次性交齐全部课程费

报名地点及

联系方式

030105

民商法学

单独授课

15000

伯苓楼508室。  23508357  23500312

030107

经济法学

单独授课

15000

 

3.申请人员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本校教职员工报名时须提交学校人事处同意报名的公函)

b.填写“我校2014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

c.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者,将正式取得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资格,直接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

 

附件:我校2014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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