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锵锵三人谈’之二——中国宪法解释的困境与出路”成功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1008

(通讯员 任小梅)2012年11月14日,由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办、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承办的“纪念八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之二:宪法‘锵锵三人谈’——中国宪法解释的困境与出路”,在迎水道校区第二阶梯教室举行。

我国目前正式规范的宪法解释尚属空白,在现行宪法颁行三十周年之际,如何在过去宪法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我国宪法实施的途径和渠道,其中宪法解释就是一个可行的选择。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宪法解释的困境和出路”,就是希望引导广大的学院的同学们关注我国宪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并在学习过程中思考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此次活动由我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副教授主持,并邀请我院在法律解释领域成果颇丰的王彬老师和2012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张苹作为嘉宾,我院迎水道校区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现场参与了讨论。

活动开始前,李晓兵副教授对王彬老师、张苹博士两位嘉宾和到场同学积极的参与表示欢迎和衷心感谢,并以幽默的语言对两位嘉宾进行介绍,此次“宪法锵锵三人谈”活动在热烈而快乐的气氛中而展开。在对2001年后的几个宪法性案件包括齐玉苓案、青岛考生状告教育部案和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案介绍的基础上,现场的同学与嘉宾、主持人展开热烈的讨论和发言。王彬老师首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法律理解、法律解释和法律运用是三位一体的,对宪法的解释有结合案例的具体解释以及超越案例的解释,美国的宪法解释是通过法官的解释在成长,并主张在法官无权解释宪法的情况下合宪性解释是一种路径,其将部门法置于了宪法之下。李晓兵副教授则结合法国、德国以及台湾地区的宪法实践,特别是结合宪法委员会的作法,提出抽象的解释与具体解释的区别,主张宪法的解释与法律的解释不仅在理论上有所区别,而且在实践中也可以有所分离。张苹博士则认为法院在宪法适用这一问题上责无旁贷。现场的同学们的发言更是将问题引向深入,对于同学们提出的宪法解释和宪法适用的联系以及对“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私法化”的思考,两位嘉宾和主持人进行了认真的解答。随后主持人和两位嘉宾又对“洛阳种子法案”和“孙志刚事件”中有关宪法解释的问题进行评论,并结合域外的实践和经验对于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的主体展开讨论,特别是对于司法独立中法官和法院的地位以及其对于宪法解释的影响等问题与在场的同学们进行了交流。

活动结束之际,王彬老师、张苹博士两位嘉宾又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重申和阐发,李晓兵副教授在对两位嘉宾发言总结的基础上,重申了此次纪念八82宪法颁行30周年系列活动的口号:“让宪法的阳光照耀我们的生活”,活动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此次活动使同学们认识到中国宪法实践不应仅拘泥于对于宪法文本的字面认识,而是要结合理论和现实去深入地理解和体味中国宪法解释的困境和问题之所在,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学习宪法、认识宪法、思考宪法的热情,在加强院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探讨学术活动的新颖性、趣味性方面也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赞许,同学们对下一期更加精彩的活动表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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