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需对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函调现实表现,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学生范围包括2023年拟录取的全国统考生及推荐免试硕士生(不含直博生,直博生待函调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时再提供)。对于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需要在录取当年做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例如,2022年9月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被拟录取为2023年西部支教的学生,虽因2023年至2024年进行西部支教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入学年份为2024年9月,但须在录取年份,即2023年做思想政治审查。
请考生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我校2023年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及《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审查表扫描件(要求pdf格式)发送到学院的指定邮箱。扫描件的名称请命名为姓名+2023年硕士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例如:“李明2023年硕士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学院收到审查表后进行审查工作,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法学硕士(学硕)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请发送至010047@nankai.edu.cn
法律硕士(专硕)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请发送至fszx@nankai.edu.cn
我校2023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x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