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波
职务:教授,博士生导师
行政职务: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研究方向:物权法、民法总则、法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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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波,男,毕业于吉林大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学院访问学者(2009.11-2010.11),美国爱荷华大学学院访问学者(2014.9-2015.9)。研究方向为物权法、民法总则、法学方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青年基金1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多项;山东省青年创新团队负责人;获山东省社科一等奖、吉林省优秀博士论文、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出版专著、教材8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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